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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of。acceptance.for。construction quality.of,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 worksGB。50243,2016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4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2,4,2.5,5.2。7.6,2 2。6 2,3。7,2,2.7 2 10,7 2,11 8、2,4,8.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25日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风管与配件 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空调用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防腐与绝热 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2 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3 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 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号,邮政编码,20008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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