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地下管线信息系统7、5。1,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是工程测量在信息管理领域的延伸,近年来.此类项目在国内已逐步展开,本标准给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有待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本章所指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是基于数字地下管线图和相应的管线属性数据成果建立的一种区域性或专业性的独立系统 对已具有信息管理系统的行业或区域。允许将本系统作为完整的子系统纳入或链接到其信息库.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只能是一个基础的或基本的框架。随着用户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需求的不断增加。系统的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如管理方案和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标准管网设备库和管线辅助设施的管理等。7 5、2 按照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建城,2014 179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开发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要求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并与信息化相融合,7,5 4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流程,即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作为计算机软件工程、建设流程需符合软件工程的基本要求。7,5.12.为了使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能够与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相兼容、要求使用统一的标准编码与标识 不足部分根据编码规则结合行业的特点进行扩展和补充 7,5,13、只有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进行不断维护和更新,才能保持其现势性,也才能为用户提供更精良的信息服务,7,5 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提出对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要求,在系统升级和更新时必须确保数据的安全.避免数据丢失对信息安全造成损害。对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的生产运营管理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