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 acceptance,of。quality,of 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77号.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智能化集成系统 5。信息接入系统 6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 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 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22 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 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会议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 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崔耀华 胡洪波.孙兰 张宜、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 赵济安 杨建光 王东伟.李翠萍 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罗维芳 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谢卫 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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