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1 1 4,2,1,4,2、2,4 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 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 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 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林、杰,谭.华 蒋国荣.黄锡谬,周.茜.王、峥,柳孝图、陆凤华,燕 翔,徐,春 邹广荣,刘少瑜、王 稚,孔庆国 王福田,张建勋,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程明昆、李,昂,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林建平.李孝宽.王俊贤,茹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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