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 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 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 不应爆破.8。1 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 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8 1,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1,7 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 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8、1.8.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 8,1,9 在城市,大海,河流,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