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 19,发布2008,10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 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 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 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