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 1 1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为混凝土用胶 结构钢用胶 砌体用胶和木材用胶等 每种胶还应按其现场固化条件的不同 划分为室温固化型,低温固化型和高湿面,或水下。固化型等三种类型结构胶.必要时.尚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区分为普通结构胶 耐温结构胶和耐介质腐蚀结构胶等,安全性鉴定时 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4 1。2.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其最高使用温度类别 其相应的合格评定标准由本章各节作出规定、1,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60、2.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95.3。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 45,125。4 1,3、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用于既有建筑物加固时、宜为30年。2.当用于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工程的加固改造。时应为50年,3 当结构胶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时、若其胶粘能力经鉴定未发现有明显退化者,允许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 但延长的年限须由鉴定机构通过检测.会同建筑产权人共同确定、4,1、4、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固化剂、改性剂 添加剂,颜料 填料、载体,配合比 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等情况时 均应将该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4,1,5,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编号和日期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胶的基本化学组成和载体类型、2。配制说明,包括组分 配比、加料顺序、配胶时必需的环境控制及配好的结构胶适用期 可操作时间,3。推荐的基材表面处理方法及其详细说明,4,胶粘剂施工环境控制.5,涂布或压注工艺操作及要求的详细说明,6,固化程序,包括典型的时间,温度 压力以及各参数极限值的说明,7 储存要求及储存期